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老师能不能给我解释下这进项税加计抵减的大概意思,谢谢,是不是在进项的基础上还能按进项的百分之十再抵一部分呢?
会计实操会计问答问答详情
老师已回复
于2022-06-22 16:46:14发布

实操老师

职称及荣誉: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答:是的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加计抵减政策)规定,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021-03-2603:03:54

推荐问题

{{fnimgs}}
实操老师 | 会计实操答疑老师
{{reply}}
{{fnimg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