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销售未超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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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售未超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更新于:2019-04-2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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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售未超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不再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都需要交什么税?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需要缴纳的基本税种: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3%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账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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