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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更新于:2019-05-25 21:21
标签: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规定

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

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前印制的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继续使用。

发票专用章掉了,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专用章弄丢了,需要先去国税局报案,然后登报声明作废。

根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服务单位和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发生丢失被盗的,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和主管税务机关。

如果是在报税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要在24小时之内向专管员报案;如果是被盗就得视情况不同向公安局和专管员报案。补刻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章,只要您到公安局备案的刻印社刻印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九条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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